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发布者: 时间:2018-03-15 00:00:00 浏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因为在1962年的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了维护学生们消费者的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消费者的维权意识,3月14日中午12点我院在医学楼门口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条幅签字活动。活动伊始,志愿者们拉起了“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的红色条幅,吸引了众多同学的目光。现场气氛热烈,但这丝毫没有减少同学们参加活动的热情。同学们纷纷在条幅上签名,以表明自己履行承诺的决心。在活动中,志愿者们积极宣传安全消费知识,同学们纷纷表示自己将会安全消费,维护权益。在本次活动的主题班会上,同学代表进行了“安全消费”的主题演讲,随后同学们围绕着本次活动主题分组进行激烈讨论,并积极发言。最后由学生代表拿出了倡议书,号召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安全消费及提高维权意识的重要性,在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又帮助了同学们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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