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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制度

教师主导与自主独立学习课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发布者:  时间:2015-03-27 00:00:00  浏览:

为推进课堂教学方法改革,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自主、独立精神,我院在护理与康疗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设定了教师主导与学生自主、独立学习课程,为规范对该类课程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两类课程的定义

教师主导学习课程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主导学习课程的教学模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要求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目标及进度也由主讲教师做出合理安排。

自主独立学习课程是指只有课程负责人而不进行课堂讲授的课程,该类课程只适用于专业任选课。课程负责人只推荐课程教材、学习参考资料并对课程的教学目标提出要求,学习内容由学生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自己进行选择,学习时间、学习进度及学习方法也全部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教学模式与有关责任

教师主导学习课程

教师主导学习课程一般应包括“授课--导学导思(提要求)--学生自学--绩效评价—网络辅导—阶段性考试等环节,有关责任分述如下:

学院的责任:

对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强化过程管理;

下发管理文件,统一教学要求,指导授课教师;

搭建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协助授课教师创建个人辅助教学网站;

定期组织教学研讨、教学观摩和学生座谈,及时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通过听课和适时浏览、查验教师个人网站等方式,实时把握教学的开展情况。

教师的责任: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制定并实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和章节教案;

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及学生情况拟定教学整体计划与实施方案;

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自主或互助学习,对要求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要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并有检查及评价措施;

开通并利用好个人辅助教学网站,除适时发布教学信息,并向网站上传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外,还应不断扩展和充实功能模块内容,完善课程资源库建设;

安排、组织实施阶段性考试,并在正常考试前一周内完成课程考核、评分与成绩登录工作(学生“学习行为”在课程成绩中要占有适当比例)。

学生的责任:

认真学习、领会教师主导学习课程的有关规定和文件;

不得缺课并严格按照教师的进度要求自主或与同学互助学习教学内容;

经常登陆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和授课教师个人网站,及时了解教学信息并接受授课老师的学习指导;

成立班级“学习行为”成绩评定小组,协助老师根据每位同学到课率、听课率等学习表现做出成绩评定。

自主独立学习课程

自主独立学习课程采取学生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自主制订学习计划和自己安排学习时间的模式进行,有关责任分述如下:

学院的责任:

选派课程负责人,协助教师维护课程教学网站,保证网络的畅通;

向学生宣讲自主独立学习课程管理办法和学习要求,确认参学人选;

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召开学生座谈会并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习情况并妥善解决学生反映的实际问题。

负责课程考核的全面工作(包括筹建题库),在正常考试前一周内结束考核并写出成绩分析报告。

课程负责的责任:

主持课程教学大纲及相关学习材料编写,实时向网络传送学习材料;

负责课程的教务、考务、学习成绩登录与分析等各项课程管理工作;

负责自主独立学习课程网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及时回应学生提出的教学问题。

学生的责任:

认真学习、领会自主独立学习课程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

向学院提出书面学习申请,每学期修读课程不得超过3学分或两门课程;

自行制订学习计划,内容包括学习方法、学习进度、学习途径、时间安排和学习效果评价等;

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利用“课程学习网站”或通过图书馆、网络等其它途径独立或与其它同学结成学习小组进行学习;

参加学院组织的课程考试,不得无故缺考,通过课程考试(成绩60分以上)计入学籍档案,考试不及格可再次选修,不安排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