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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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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人!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发布者:  时间:2024-02-29 09:49:50  浏览: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等有关规定,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透明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择优录用。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数量和范围

 


拟招聘254人(含西区医院80人),涵盖医学相关专业博士10人;内科相关专业硕士32人,外科相关专业硕士35人,妇科、产科、儿科相关专业硕士8人,医技及其他相关专业硕士27人,临床、医技及其他专业本科142人。



 
三、招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工资政策执行。硕士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后,经选拔纳入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给予5万元以上培养经费。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届生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医疗相关工作经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紧缺专业,经考察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

1.招聘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后)

2.医疗专业除特别标注为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为西医临床专业。

3.对于应届住培结业的社会学员,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引进的博士、学科带头人、到岗率低的专业,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其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实施

 


(一)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考核、体检、公示录取。

(二)发布招聘方案

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及高校就业创业信息网公开发布

(三)招聘时间及方式

1.校园招聘

(1)招聘场次及时间

招聘场次、时间参照省内外各大院校招聘会。

(2)报名方式

现场递送简历,应届毕业生未毕业者提供简历,往届毕业生提供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考试及录取方式

组织医院专家评委现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按招聘计划择优拟录取,签订三方协议。毕业报到后,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录取试岗。

2.社会招聘

(1)招聘场次及时间

根据校园招聘到岗情况,未完成招聘计划的专业,结合科室用人计划,组织社会招聘,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简历及各类证件(身份证、各层次学历证及学位证、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进修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人事科(2号楼5层)。或网上通过邮箱,将以上证件及简历发送至邮箱renshike105@163.com。应聘西区医院的,发送至邮箱xqyy61179829@126.com。邮件标题均注明:“本人姓名+学历+求职意向”。

人事科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邀请区人社局、区卫建委、区纪检监察派驻组等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资格,合格者电话通知笔试及面试时间。

(3)考试及录取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临床专业增加技能操作考试,博士生、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审核后,可直接进入医院面试考察环节,择优录用。

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40%+技能*30%+面试*30%,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一票否决。按照总成绩结合招聘计划决定拟录取人员,通过心理测试、体检后,录取试岗。

(四) 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

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录用名单



 
六、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招聘各步骤实施的通知,并保持手机畅通。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若招聘计划未完成,可继续组织招聘直至满足工作需要为止。

4.咨询电话:

0377-63310105(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377-61179829(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医院人事科)

5.监督电话:

0377-63310991(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监察室)

0377-63551557(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医院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