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
发布者: 时间:2017-02-23 00:00:00 浏览: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生的爱国主义和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师生的爱国、爱校意识,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更好地推动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及其他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学校新学期第一次升国旗、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全校师生参加升国旗仪式,具体由党政办、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其他时间以分组为单位轮流参加升国旗仪式,升国旗时间为冬季周一至周五早上6:50,夏季周一至周五早上6:30。具体分组如下:
1.东校区
周一(第一组):医学院、药学院、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图书馆;
周二(第二组):建筑工程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周三(第三组):商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勤处、招生就业处;
周四(第四组):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保卫处、财务处、资产处、教务处、教学评建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科研外事处;
周五(第五组):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团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工会、纪委、爱卫会。
2.西校区
周一(第一组):医学院;
周三(第二组):机电工程学院;
周五(第三组):中专部。
备注:1.周二、周四在西校区参加升国旗仪式的行政管理人员分别调至周一、周三跟随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参加;2.2月27日(周一)全校党政领导、全体2016级新生与全校团学干部共同参加升国旗仪式,原定于周一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单位不再参加,周二(2月28日)开始各单位按照既定顺序依次参加升国旗仪式。
二、升国旗地点
东校区在行政管理中心国旗台前,在建筑工程学院和医学院教学楼之间两侧中央的景观道路;西校区在国旗广场。
三、升国旗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教职工升旗仪式统计表(附件)组织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由单位负责人带领按规定准时参加升国旗仪式,人事处负责监督考核。
(二)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师生应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排列有序;升国旗过程中要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其他不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师生经过升国旗仪式现场时要驻足并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待升国旗仪式结束后所有人方可有序离开。
附件:教职工升旗仪式统计表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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