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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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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

发布者:  时间:2013-07-26 00:00:00  浏览:

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豫卫人〔2013〕7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豫办〔2009〕4号),《河南省卫生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1〕6号》,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09〕27号),现将2013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择业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妇幼保健、医学影像、检验、护理、全科医学、卫生法学等专业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及专科毕业生。

二、选拔计划

根据《河南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计划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50名;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本科生548名;为全省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专科生2150名(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1)。

三、选拔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三)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县级及以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6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四、激励政策

(一)对于选拔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由省卫生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学习期间国家规定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

(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豫办〔2009〕4号)规定,对选拔到中心卫生院以外的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核定专项编制,工资由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保障,服务年限满6年者,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享受相应待遇。对选拔到中心卫生院以外的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专科生,凡取得执业医师、药师、护士资格,工资由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保障,实行岗位管理。

(三)参照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卫人〔2003〕22号)规定,对于选拔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其薪级工资向上浮动一级。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8年的,其浮动工资从满8年的下月起予以固定,同时国家规定的正常调资、升级不受影响。

五、选拔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选拔工作,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公布选拔计划

各省辖市毕业生选拔计划在中国卫生人才网、省卫生厅网站进行公布,考生报名前可登录网站查询。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至8月20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卫生局负责本市(县)范围的报名工作。

2.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入河南省卫生系统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河南省卫生系统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报名表》(附件2)。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最高学历报名)。

网上报名时须上传近3个月的白色背景彩色数码照片,照片文件大小30~40Kb。

3.现场确认和审核:2013年8月15日至22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卫生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工作。考生须持《河南省卫生系统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和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确认和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确认审核视为无效报名。

4、考场编排:2013年8月26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卫生局完成考场编排工作。

5.准考证打印: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013年9月2日至6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本次考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

2、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7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9月27日后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查询笔试成绩。所在省辖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按招聘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由高分向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公布面试考核人员名单,比例不足1׃3可全部参加面试。

已经报名的研究生和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本科生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可免于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直接参加各省辖市、县组织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核、公示

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确定面试考核办法,按照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面试工作须于10月31日前完成。

(五)签订协议

所在地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在网站上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即可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就业协议,并持《就业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手续。协议签订工作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

对于经考试、考核选拔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高等院校毕业生,各级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六)备案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填写《河南省卫生系统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情况一栏表》(附件3)一式三份,以正式文件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备案,并通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对于没有按照分配名额完成选拔任务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协调相关省辖市及毕业生统筹调剂。选拔名单备案工作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

六、严格纪律

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凡发现假文凭、假学历等问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选拔资格。

各地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出现问题的,将严格追究组织单位的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对应聘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也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1.河南省卫生系统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卫生系统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报名表

3.河南省卫生系统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情况一栏表

2013年7月10日

附件1-各地市分配名额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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