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实习纪律的通告
发布者: 时间:2010-12-03 00:00:00 浏览:
08级各医院实习生:
毕业实习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对于护理专业学生来说,毕业临床实习则尤为重要,学生通过毕业实习,可以使所学理论知识密切联系实际,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护理理论专业知识,熟练地掌握基本护理技术,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护士条例》有关规定,护理专业学生必须在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且实习鉴定合格,才能顺利毕业,并参加护士资格证书的报名、考试、注册等事宜。我院护理专业按照此项规定,要求学生须在综合性医院完成9到10个月的临床实习。
08级护理专业学生于2010年7月进入各实习医院进行临床实习,目前经过老师检查回访和各医院反馈,广大学生都能按照学校和医院规定,遵守实习纪律,各方面表现良好。但近期出现极个别学生,未履行任何手续,连续旷工,擅自离开医院,自行终止实习。此类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和医院的相关规定,给学校和医院的实习管理工作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我校护理专业学生的形象,给学校的实习、就业等各项工作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对于有此类行为的学生,根据情节严重,学校将给予以下处分:
1、取消在医院实习资格,按未完成实习任务处理。
2、 给予记过处分,记入档案。
3、取消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4、缓发毕业证书。
望广大实习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医院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郑州华信学院医学院实习科
201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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