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将学生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增强学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培养一批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综合素质更加突出的学生党员,特成立医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学院学生党建工委)。
第二条 医学院学生党建工委主要职责是积极配合学院分党委做好全院学生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等工作,着力提高学生党员整体素质,支持、参与学院学生工作,促进学院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发展部、信息部、微讯部、督察部。
第三条 主任、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和工作情况汇报。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组织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提供参考意见。
(三)对于确有生活、学习和心理困难的学生党员,提请组织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学生党员之间开展互帮互助。
(四)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的对外联谊、来访接待,充分发挥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沟通学生党员和广大学生的桥梁作用。
第四条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活动经费以及党建工委公共财物的管理。
(二)会议的记录、新闻稿和图片等存档。
(三)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基本信息。
(四)统筹各部门日常工作材料归档、备案。
(五)学生党建工委委派的其他相关职责。
第五条 组织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院分党委的领导下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党员发展、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指导、监督各支部完成年度学生党员发展和转正的相关工作。
(三)拟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学生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开好组织生活会,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四)组织开展贴近学生党员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的活动,本着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目标,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学生党建工委委派的其他相关职责。
第六条 发展部的主要职责
(一)坚持党建带团建,扎实推进“推优”工作。
(二)组织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完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三)协调支部之间、支部与团学(或专业、班级学生)之间各项交流活动的开展。
(四)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制定科学、系统的学习成长计划,带领入党积极分子共同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品德高尚、意志顽强,视野开阔、知识丰富、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
(五)学生党建工委委派的其他相关职责。
第七条 信息部的主要职责
(一)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各类纸质、电子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党务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三)负责毕业生转组织关系的具体事宜。
(四)做好学生党费的收缴与管理工作,做到按时缴纳、及时调整、按比例上缴、无漏报瞒报。
(五)学生党建工委委派的其他相关职责。
第八条 微讯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相关活动,包括海报、横幅、公示的张贴、制作。
(二)负责党员相关宣传材料素材的收集和整理。
(三)配合组织部进行党的思想和活动的前期准备以及活动完成后新闻稿的审核和微信公众号的日常推送和维护。
(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学生党建工委委派的其他相关职责。
第九条 督察部的主要职责
(一)主要负责对各个部门的成员以及日常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并且负责配合学校的检查。同时,辅助其他部门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联系同学,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同学们的思想状态,并及时进行反馈。
(三)负责为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提供帮助,并且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关心公寓中在就业、学习、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做好帮扶工作。
(四)协助党组织做好所在公寓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及时、如实地向学院的党组织反映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
(五)学生党建工委委派的其他相关职责。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医学院学生党建工委实行例会和临时会议制度。例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假期除外)。主要内容是:
(一)讨论制定学期/学年工作计划。
(二)讨论制定重要工作规章制度。
(三)对重要事项形成决议。
(四)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临时会议由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每次会议内容、决议由办公室干事进行会议纪要整理,并及时在学生党建工委内传阅,无异议后提交院分党委备案。
第十二条 医学院学生党建工委实行分工负责、整体配合制度。党建工作主任、副主任对全部学生党建工作负责,各部职责范围内工作由分管委员负责。各项学生党建开展应合理的征求各相关方意见,如遇重大活动,学生党建工委各部门均需整体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