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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医学院实验(训)室学生守则

发布者:  时间:2021-05-15 00:00:00  浏览: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的管理。
二、学生在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了解实验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步骤,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熟悉实验的安全常识,经实验教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验,未预习或预习未达到要求的,不准参加本次实验。
三、实验前按指定的实验台入座,检查个人专用仪器,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并做好登记,如有缺损,应及时向实验教师或实验室人员报告,不准随意挪用邻桌的仪器、用具,不准随意动用实验室其他仪器设备。
四、实验课不得迟到、旷课,不得早退,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得将水杯、食品等物品带进实验室。
五、在实验室内不准喧哗、打闹,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六、实验时,学生在启动设备之前,需经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员检查认可,规范操作,认真观察,如实记录实验数据。
七、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验指导教师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八、损坏丢失实验室的设备器材,应立即报告实验教师或实验人员进行登记,并按我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处理办法》办理。
九、实验完毕,应做好仪器设备的复位工作,关闭相应的水源、电源,清洁实验台和仪器设备,打扫实验室内卫生并经实验指导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