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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制度

医学院关于各教研室和院办公室配备学生助理的决定

发布者:  时间:2015-12-30 00:00:00  浏览:

为减轻各教研室和院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同时也为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责任心,我院决定为各教研室和院办公室配备优秀学生担任工作助理,具体决定如下:

一、学生助理配置人数

学院办公室10名;教研室配备人数视各教研室情况而定,以5-8人为宜。

二、担任学生助理的条件

1.我院大一、大二本科学生,男女不限;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纪律性,个人综合能力突出,身体健康,品学优良(无不良记录,学分绩点大于2.5);

3.熟练办公软件的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4.遵循个人自愿与能力优先的原则。

三、配备学生助理部门的职责

1.根据学生个人能力分配任务,注重学生助理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

2.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不得占用学生的上课时间和正常休息时间;

3.每学期对学生助理的工作表现做出鉴定并提出奖惩建议意见。

四、学生助理的职责

1.服从部门老师的管理,遵守部门的有关规定;

2.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学生助理的奖惩规定

1.每学期期末各教研室可根据学生助理的工作情况为其申请加思想品德考评分5至7分;

2.同等条件下,学生助理在评优评先、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和毕业实习分配等事宜上优先;

3.学生助理连续三次未能按时完成老师交办的任务,经过部门审议,可予以辞退。